名譽受損可以請求賠償嗎?

❓留言或發文罵人,一定會被告嗎?

➡️洪家駿律師表示不一定,但若內容涉及不實指控或足以損害他人名譽,可能涉及民、刑事責任。

本案中,當事人遭對方非法利用姓名、職業等個人資料,並散布損害名譽之言論,導致名譽權受損,生活及工作均受到影響,甚至因此心生畏懼。

由許立功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協助當事人蒐集並整理關鍵證據,向法院主張:

📌未經同意使用、公開當事人個人資料。

📌散布言論已足以影響社會評價及個人名譽。

📌當事人因此承受精神壓力與人格權侵害。

⚖️ 法院審理後認定:

🔹被告行為已侵害當事人名譽權。

🔹非法使用個人資料並散布相關言論,已造成人格權受損。

🔹應依法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最終判決:

➡️被告應分別賠償兩名當事人損害賠償金,並給付法定遲延利息。

FB:晉凱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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