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已婚,還要負責嗎?

❓要發生性行為才算侵害配偶權嗎?

➡️洪家駿律師表示不一定,只要行為逾越一般交往界線並影響婚姻即可。

本案中,原告指控被告:

明知對方已有配偶,仍於發生性行為,甚至導致懷孕

嚴重侵害婚姻關係與配偶權。

由許立功律師代理原告,

我們協助整理關鍵事證與主張:

📌被告是否明知對方已婚

📌行為是否已逾越一般社交界線

📌是否對婚姻關係造成實質破壞

📌原告所受精神痛苦與影響程度

🔍法院審理後認定:

🔹被告行為已明顯逾越一般交往界線

🔹對婚姻關係造成重大侵害

🔹原告精神上確實受到損害

⚖️最終判決:

➡️被告應賠償原告新台幣 10 萬元

FB:晉凱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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