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餐廳竟出現假和牛?

台中知名燒肉餐廳「和牛EMPEROR」今年4月爆出食品安全醜聞,被揭發使用過期神戶牛製作餐點,以每客2,700元高價賣給消費者。檢方依加重詐欺罪起訴日本籍負責人坂本斗志、店長、料理長及經營公司天樂等四人,指責其推諉卸責並威脅對媒體提告,請求法院重判。

事件曝光後,台中市食安處對該日籍業者開罰144萬元,並勒令停業。同時,餐廳已由台灣新團隊接手重新營運,與原日籍經營者無任何關聯。

台中地檢署指出,天樂廣告行銷公司社長坂本拓也自2023年9月起經營「和牛EMPEROR」,標榜為台中最高級日式燒肉餐廳,由其弟弟坂本斗志(35歲)擔任負責人,並聘用日籍久保(25歲)擔任店長、山添(42歲)出任總料理長。

調查發現,餐廳於2023年10月20日採購的神戶牛於同年12月3日到期,但坂本等人知情後,仍在2024年1月至3月期間,將過期肉品製作成「神戶牛 帝王莎朗」販售,至少有29名消費者食用。

檢方表示,坂本斗志全盤否認犯罪,聲稱因神戶牛價格高昂才未再進貨,並表示已告知顧客沒有神戶牛,消費者若接受其他牛肉替代才會點餐。他堅稱「絕無詐欺」,並將採購責任推給店長及料理長。

久保及山添同樣否認犯行,表示不清楚最後一批神戶牛的有效期限,並稱告知顧客後改以鹿兒島牛代替出餐,實際售出的並非過期神戶牛。但餐廳POS系統無法修改,才仍以「神戶牛」品項記錄銷售。

然而,根據餐廳員工證詞,去年12月至今年3月間,餐廳仍以神戶牛名義銷售,並在餐桌上擺放神戶牛標牌。同時,餐廳社群媒體也持續推廣神戶牛餐點。一份餐廳POS系統記錄顯示,系統內有「鹿兒島和牛」選項,卻仍使用「神戶牛」銷售。

檢方指出,坂本斗志等人以「台中日式燒肉最高峰」、「置身日本」為行銷標語,聲稱代表日本燒肉文化,卻將過期肉品提供給消費者,僅為減少損失。事發後,他們推諉責任、不願賠償,甚至揚言提告媒體,態度惡劣,遂建請法院對四名被告從重量刑。

洪家駿律師對此事補充:

詐欺罪與加重詐欺罪的區別?

區別一.刑期不同:前者最重五年以下,後者最重七年以下

區別二.行為方式不同:後者為三人以上詐欺、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利用媒體工具犯詐欺罪

加重詐欺罪是否一定會另外構成組織犯罪?

答:組織犯罪與加重詐欺有一個相同的要件,就是需要滿足「三人以上」,但是組織犯罪需要滿足另一要件,就是要滿足「組成具有持續性或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規定在組織犯罪條例),該三名日籍業者及公司負責人尚無證據證明係長期透過此一販售過期牛肉手段持續性犯罪,而係偶發之情況,沒有很明確的結構性組織分工,因此在這個社會事件中,頂多對於消費者構成加重詐欺罪,而不至於構成組織犯罪

FB:晉凱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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