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與扶養義務的關聯
這起案件凸顯了家庭暴力對親子關係的深遠影響。
在父母離異後,若父親對子女施暴並驅趕子女離家,這不僅是一種情感上的創傷,也對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長期影響。
這樣的暴力行為會使子女對父親產生極度的負面情緒和遠離的行為,甚至在年長後仍無法與施暴者建立正常的家庭關係。
晉凱法律小學堂:
根據《民法》第1118條之1的規定,若扶養義務人對子女有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心上的侵害行為,可以免除扶養義務。
這一法律規定不僅保護了受害者的基本權益,也表明法律對家庭暴力的零容忍態度。案件中,洪家駿律師成功引用該條文,提出父親虐待子女的事實,並幫助當事人成功免除對生父的扶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