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搭飛機有無相關法規

孕婦搭飛機有無相關法規

長榮航空113年2月15日從東京羽田機場飛回臺灣的班機,飛行中有位孕婦分娩,還好有4位醫師的旅客,與空服員的協助下,在飛機上順產一名男嬰,班機緊急取得優先降落權後迅速將母子送醫。

一、孕婦搭飛機有無相關法規呢?

1.目前沒有相關法規去規範或限制,主要看各家航空公司的規定,例如:

長榮航空不接受「單胞胎懷孕36週以上(距離預產期4週以內)」、「多胞胎懷孕32週以上」及「產後7天內」之孕婦上機;中華航空不接受「單胞胎懷孕36週以上」、「多胞胎懷孕32週以上」、「產後14天內」胎孕婦搭機。

2.根據統計,禁止上飛機之孕婦大概都是懷孕單胞胎36週以上、雙胞胎32週以上,以及產後7至14天內。

各航空公司此種禁止規定主要也是避免孕婦及胎兒的安全及健康。新聞這一則,剛好機上有醫師,不一定每一趟都有醫生在場,為了顧及媽媽及寶寶的安全及健康,建議主動提出證明或請醫師開具「適航證明」,以保障媽媽及寶寶安全及健康唷~

二、什麼是適航證明?

簡單來說就是「該孕婦的妊娠狀況適合搭乘飛機」,主要也是看孕婦及妊娠狀況,有些可能有早產徵兆、高血壓等,對於妊娠風險會比較高,醫師通常不會開具適航證明。且大多婦產科醫師對於懷孕28週(約6至7個月)以上,就建議不要搭飛機,減少風險產生,亦避免大量出血。

三、如上文所敘述、在飛機上出生,國籍會是哪一國人?

各國在國際上認定有分兩大類:

『屬人主義』和『屬地主義』

屬人主義:

依據父母的國籍、血統,除了我國外,還有哪些也是屬人主義呢?

例如日本、韓國、以色列等均是;新生兒國籍取得是依父母之一或雙方的原始國籍的血統來判定,和出生地無關。

屬地主義:

則是以出生在該國家的領土內,即取得該國國籍,例如美國、加拿大、巴西、法國、英國、澳洲等皆是。

但還有分是無條件屬地或是有條件之分。

例如:英國要求新生兒的父母至少要是英國公民、國民或是合法永久居民才適用,

而美國就是無條件的屬地主義。

FB:晉凱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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