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內容不實

志明:我在網路買了一副拼圖,是木製的,拼完可以掛在客廳。

(拆開)!

春嬌:嗯……是木製紙漿嗎?這個材質很明顯就是厚紙板啊。

志明:可是網頁上是寫原木製,圖片看起來也是木製拼圖,怎麼會是厚紙板?

在網路廣告眾多的現在,遇到圖文不符、效用誇大的不實廣告的機率也提升許多,消費者除了謹慎選擇賣家,如果真的不小心落入不實廣告的陷阱,該怎麼求償?店家又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呢?就讓 #晉凱法律事務所 帶你一起來看一看。

怎樣算是不實廣告?

對於會影響消費者購買意願的事項,有圖文不符、造假、誇大其辭,或讓人誤會的情形,都算是不實廣告。

蒐集證據不可少:

決定下單的時候,最好對商品廣告截圖,訂單成立之後也要截圖,到貨開箱時記得全程錄影,才方便證明店家有不實廣告(實物圖文不符)的情形喔。

求償途徑:

  • 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

不論有沒有落入不實廣告的陷阱,都可以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

如果檢舉成功,店家可能被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並得處新臺幣5萬元~2500萬元的罰鍰

  • 打1950跟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費者保護官申訴:

消保官會幫忙買方賣方協商,協商結果的效力等同和解契約,無法拿去做強制執行。但有些縣市的消費者爭議委員會,在消費者提出申訴後,就會直接安排進入調解。

  • 申請調解:

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調解書經過法院核定後,就跟法院的確定判決有一樣的效力,如果對方不遵守調解約定的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可以說,調解的效力比協商還大,而且也是免費的。如果買賣金額不高,涉及的金額很少,走調解這條路可以說是最划算的喔!

如果調解不成,就要考慮打官司了。

  • 向檢察官告訴:

廣告不實可能涉及刑法的詐欺罪,可以去警局報案,等檢察官起訴後,在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能省下一筆裁判費喔。

  • 到法院提告(打官司):

如果請求的金額較大,建議直接打官司,因為一般這種情形到公所調解的成功率較低,不用再浪費時間。既然都走到了打官司這步,那想必希望自己能勝訴,未免因不熟法律,最後竹籃打水一場空,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幫忙喔!

  • 法院調解或和解:

起訴後,仍然可以請求法院調解或和解(依照一般人對打官司的壓力,及耗費的時間心力,此時調解或和解會比較容易成立),效力和確定判決一樣,可以強制執行。

如果請求金額低於10萬元,在實際開庭之前,可以由法官自己或指定調解委員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立,裁判費可全部退回;如果在判決前和解,則可退還2/3的裁判費。如果不是小額訴訟,在判決前調解或和解成立,仍然可以聲請退還2/3的裁判費呢。

賠償多少:

  • 公平交易法

店家在商品或廣告上,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內容,導致消費者受到損害,消費者可以跟店家請求賠償,一般而言,賠償金額(損害額)就是商品的價格。但如果店家是故意po出不實廣告,可以請求損害額3倍以下的賠償(其實就是懲罰性賠償金)。

如果刊登廣告的平台知道店家的廣告不實,那麼平台業者也要和店家一起負賠償責任喔。

  • 消費者保護法

商品的品質不可以低於廣告內容。消費者可以向店家請求賠償。

但如果店家是故意po出不實廣告,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5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金;如果是重大過失,是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過失,則是1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如果刊登廣告的平台知道店家的廣告不實,那麼平台業者也要和店家一起負賠償責任喔。

  • 民法

廣告不實可能涉及詐欺,在民法上,消費者可以主張撤銷買賣契約,請店家退款。

FB:晉凱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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