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騎車打滑,國賠嗎?
台灣的雨季又快到了,不知道各位有沒有騎車壓到路上標線而打滑的經驗,小編之前曾滑過一次,幸好當天幸運值滿點,沒有摔車。但是,如果小編當天少點一格幸運值,不幸摔車,導致車損人傷,那我可以請求國家賠償嗎?(畢竟標線是政府畫設的)
事前蒐證一定要
首先,先想想無權無勢的小市民要從國家身上拔毛會多麼的困難,就知道蒐證是多麼重要的一件事啦!
請在摔車當下趕緊拍照存證 (如果不用送醫且沒有骨折再做,蒐證方法不只一種,不要為了錢錢而不顧龍體)、報警以證明確實有車禍發生,並請附近店家提供監視錄影帶,或至派出所請求調閱監視器,也可以請後方車輛提供行車紀錄。
事後醫療單據、機車修理單據也要一併提供,讓國家知道你有因此受到損害。
先向標線設置機關申請
不能直接打官司!不能直接打官司!不能直接打官司!很重要講三遍。
要先跟賠償義務機關 (就是標線設置機關) 申請,如果他願意賠,那就開始喬賠償金額。如果喬不攏,或機關不願意賠,才可以去法院打官司。
如果申請後,機關超過30天都不回你,或超過60天都喬不攏賠償金額。那也可以打官司了。
國賠要件
國賠法第3條規定:「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1.公共設施:
指供公共使用的設施,例如道路、橋樑、水溝、下水道等。馬路標線是公共設施這應該大家都知道吧。
2. 設置或管理有欠缺:
公共設施的設計、建造或保管方面,欠缺防止常見且可以預料的外力事故的安全性。下雨是常見的外力因素之一,馬路標線因下雨而容易使輪胎打滑,也是通常可以預見的事情,其設置有欠缺。
但對於超出通常可以預料的外力,例如颱風、豪雨、地震、海水倒灌等災害,即使公共設施未具備防止這些災害的安全性 (如果可以,那人類就完全征服地球了XD),也不能說是欠缺。(這時候只能自認倒黴,所以颱風天還是不要騎車啦!)
3. 導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
這裡就體現蒐證的重要了。可以用監視影片證明自己是因為騎車押到標線才滑倒受傷,並拿出醫療單據及修車單據證明自己受到的損害。
4. 不需要證明國家有故意或過失,只要符合以上兩點,國家就要賠囉。
哪些費用可以請求賠償呢?
- 財產上的損害:
- 醫療費用
-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因為受傷,失去全部或部分工作能力,換算成相當金額。
- 增加生活上之需要:以前並沒有這個需要,因為受傷以後才增加的必要費用。例如受傷後的復健費、看護費、因不能騎車增加的交通費等。
- 非財產上的損害:
除了身體健康受到侵害,心靈受傷 (像是之後看到標線就覺得害怕、頭暈、之後都不敢再騎機車等) 也可以請求賠償喔!
- 過失相抵
但是,如果騎車滑倒也有自己的原因,像是超速、轉彎、急煞車等,因為自己的過失也是造成損害或擴大損害的原因時,那麼法院就會減輕或免除賠償金額喔。
不要拖了,要求償就趕快!
從知道自己受傷、車損時,如果超過二年間不請求國賠;或自損害發生時起,超過五年不請求國賠,那之後就不可以再申請國賠了。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喔!
另外,也記得要在5天內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