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理賠爭議,應該怎麼做?
➡️洪家駿律師建議先保留保單、理賠通知、醫療資料等文件,再由專業律師協助分析保單條款及評估救濟方式。
本案中,當事人的被繼承人因重症離世,但保險公司卻主張被保險人體況不符,拒絕給付保險金。由許立功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向法院說明:
被保險人實際身體狀況已符合保單約定的失能給付條件。
保險公司拒絕理賠,與保單約定及相關證據並不相符。
相關醫療資料足以證明當事人依法享有保險給付請求權。
二審法院審理後認定:
原審判決認定有誤,應予廢棄。
保險公司拒絕理賠並無充分理由。
家屬依法有權請求保險金。
最終判決:
廢棄原審判決。
保險公司應給付三名當事人各新臺幣133萬8,841元,並加計遲延利息。
成功為家屬爭取應有的保險理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