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沒有颱風假!

上班沒有颱風假!買菜到處颱風價!

颱風「杜蘇芮」逐步接近台灣,氣象局預估在本週三、四會影響最劇烈,甚至有望放「颱風假」!但「颱風假」其實是「安全措施」,不是放假!面對颱風可能來襲,許多民眾在颱風登台之前,出門採買蔬果及防颱用品後發現,到處都是颱風價。

一、「颱風假」其實不是放假!

依勞動部規定:颱風假不論是適逢勞工的「工作日」、「休息日」,原則上都應該比照《天然災害應對法》處理,因颱風等天災導致勞工出勤有安全疑慮,有停班的作法;若勞資雙方已約定居家上班,勞工並無通勤上班的風險,即便各級縣市政府宣佈停班,在家工作的勞工依然得照常上班,不可以『颱風停班』為由拒絕提供勞務。」其實「颱風假」不是假,而是為了「避免天然災害致使工作有危險」的安全措施!

二、「颱風假」的薪水該怎麼算?

1.如果勞工因住家、或公司到班處有安全疑慮而停班停課,因此未到班,雇主「可」不給薪,但不得依此扣全勤獎金、扣工資、刁難或記曠職,也不得強行要求員工以「事假」處理。

2.員工薪水部分,如是「一般工作日」正常上班則如常給薪,若依此產生額外的加班費或津貼,則由雇主自行斟酌或與勞工約定。

3.勞工若應雇主之要求而勉力出勤者,雇主除應照給當日之工資外,也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4.雇主不得在「颱風假」期間,臨時要求員工改採居家上班。

三、「居家上班」(WFH)無通勤安全疑慮,颱風天應可照常上班

1.如勞資雙方原本就約定「在家工作」,勞工並不需要外出上班,因此人身安全不會受颱風等天災所威脅,WFH的工作也不會受颱風停班影響,因此應照常提供勞務,如勞工單方面堅持放「颱風假」,雇主可視其為曠職。

2.但是居家工作若因災情導致無法提供勞務,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3.「居家辦公」是因防疫需求,若之後恢復為到公司出勤的模式,雇主不得臨時因颱風來臨就片面、臨時變更勞工提供勞務的方式,如需調整,需經勞工本人同意(或勞資會議協商),勞工如不願意也可提出異議、拒絕接受變更。

FB:晉凱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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