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案工地損鄰事件時有所聞,造成周邊道路坍塌、既有住宅嚴重損害傾斜,整起事件因有公安疑慮,而遭市府勒令停工。在建築稠密的都市地區進行大型施工工程,時有損鄰事件發生,居家周邊如有工程或建案即將開工,一定要掌握房屋現況、尋求協助、進行鑑定、和解或求償。
損鄰程度可大可小,若危及公共安全的狀態已相當明顯,市府可在鑑定後旋即要求停工,但如果房屋僅發生裂痕、住宅部分功能受損,但無居住安全或公共安全疑慮時又該如何處理?
一、當民眾發現自家隔壁正在進行建案施工,除了會受到噪音與落塵困擾之外,建議住戶可以先做兩件事來確保自家安全:
(一)、建案施工前,先做「鄰房現況鑑定」。就是營造商請技師或公正第三方先至附近民宅查看屋況,日後倘若有損鄰事件,就會依據該報告內容與損害狀況進行比對,做出損鄰與否的研判。
(二)、建案開始施工後,住戶應多留意自家大樓與周邊馬路,包括牆壁、磁磚或柏油路面是否出現裂縫或破洞,若因施工產生裂縫可能代表發生變位了,這時需進一步注意裂縫或破洞是否在短時間內持續惡化,一旦發現異常狀況,需即時向施工單位反映,並於第一時間進行監測或補強。
二、民眾自家住宅若是已發生鄰損情況
1.可請結構技師公會、土木技師公會、建築師技術公會來判定損害原因是否是鄰地施工造成,若發現房屋受損與鄰近工地有關,可同時一邊與建商進行溝通協調,一邊報請建管處派員前往處理。
2.鄰損情況只要達到危害居住安全之虞,建管處就會要求建商暫時停工,但若建物無立即危險,且判定是因施工所造成的損害,那麼主管機關就會將損害情形進行列管,除非施工單位與受害住戶達成和解,否則在列管的狀態下,即使施工單位完工也無法取得使用執照。
3.等到工程穩定後,協助處理災損房屋,基本上七至八成的鄰損宅大多只是牆壁龜裂或房屋傾斜,經過適當修繕即可恢復。達成和解的關鍵在於後續進行的安全鑑定報告,內容主要在釐清損害範圍、如何修復,以及修復金或賠償金的估算。如果對於報告內容雙方達成和解共識,那麼施工單位在完成相關修補、賠償後,主管機關就會解除先前的列管限制。但如果雙方沒有和解共識,且經由地方政府的建築物爭議評審委員會進行調處仍然無解,此時受損戶得對施工單位提起民事求償訴訟,施工單位也必須依規定將賠償金提存至法院。倘若受損戶日後決定接受賠償修復金,仍然可向法院申請領取這筆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