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流程②–製作警詢筆錄】
我們在前一篇文章(影片)中已與各位分享過交通事故處理流程中的報警處理,今天要跟各位介紹與分享一下,在警察到場後,除了會對你進行酒精濃度測試之外,後續要協助警察製作警詢筆錄的流程。
- 交通事故一定會作筆錄嗎?
■Ans:有人員受傷或死亡才需要
在司法偵查實務中,只有在你涉及到刑事犯罪嫌疑時,才會需要協助警察、檢察官製作筆錄。在交通案件中,只有在有人員受傷或死亡時,你才有可能比較有可能涉及到過失致死、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等刑事犯罪(刑法第276條、第284條、第185-4條),在成為刑事犯罪的嫌疑人、被害人時,才會通知你來協助警察製作筆錄。
- 製作筆錄的流程?
- 詢問人別:
→開始製作筆錄時,警察會詢問你姓名、綽號、性別、生日、出生
地、職業、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住址、教育程度、電話號碼、
經濟狀況(貧寒、勉持、小康、中產、富裕)等個人資料。
- 告知罪名:
→在詢問完人別後,警察會告知所涉犯之罪名,如過失致死、過失傷
害。
- 告知法律賦予的權利:
→告知完罪名後,警察會告知你法律上賦予你的三項權利:
(1)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
(2)得選任辯護人(委任律師到場)。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原住民或其他依法令得請求法律扶助者,得請求之。
(3)得請求調查對你有利之證據。
- 詢問交通事故的案情:
→警方約略會詢問你諸如以下的問題:
- 你在什麼時候、什麼地點、駕駛何種車輛、車牌號碼發生交通事故?
- 當時行駛的方向及肇事情形?
- 當時的天氣為何、視線狀況、交通流量、有無障礙物或交通號誌?當時騎乘的車速為何?
- 肇事車輛的撞擊位置及車損狀況?
- 道路交通事故前你正在車輛上做甚麼事情?在發先危險狀況時距離對方多遠?發現危險狀況時你採取何種措施?
- 你有無受傷,是否要提出告訴?(*告訴期間6個月;如有受傷建議前往醫院掛急診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