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為漫畫「進擊的巨人」提告母親毀損
據新聞報導嘉義縣一名60多歲女子與20多歲兒子相處不睦,母親認為兒子堆在家的漫畫書受潮,直接將32本日本知名漫畫「進擊的巨人」扔掉回收,兒子發現憤而提告;案經檢警調查起訴,嘉義地方法院以簡易判決處刑,依毀損罪判罰母親5000元,得易服勞役。
警方偵訊時,母親坦承扔掉兒子的漫畫,也表達意願要和解;檢方偵訊時母親未到庭,檢察官曾詢問兒子是否要再開一次庭,再傳母親到場,讓母子對話和解,兒子表示不用再開庭,他堅持提告,檢方因而依刑法毀損罪提起公訴。
嘉義地院法官審理認為,兩人為母子關係,但母親應尊重兒子對於其所有物的權利,而不應恣意犯行,所為未能尊重兒子的財產權,實屬不當;母親有意願與兒子和解,但兒子因其個人因素考量而不願和解,母親未能賠償兒子損失,考量犯行手段輕微、毀棄物品價值非高,判罰5000元。
由於許多父母父母在管教子女時,經常用剝奪方式子女的愛好作為處罰的方式,如丟棄漫畫、手機、電玩主機等,三C時代來臨,親子間因管教而衝突增加,建議父母要思考,管教不需爭輸贏,而是要創造雙贏。
一、修復式司法
修復式司法是對於因犯罪行為受到最直接影響的人們,即加害人、被害人、他們的家屬、以及具有關聯或共同利益的社區成員,提供各種談論犯罪及說出自己感受的對話機會,以促進當事人關係的變化,並修復犯罪造成的傷害。簡單來說,修復式司法是一項犯罪行為的所有利害當事人聚在一起、共同處理犯罪後果及其未來意涵的過程。
律師表示,「應報式司法」著重刑罰所帶來的痛苦,不是關係的修復,雙方沒有真正面對衝突的原因,心結沒有打開,日後很有可能再次發生,甚至越演越烈。如果在案件過程中修補關係,讓母親重新購買漫畫書彌補兒子的損失,雙方接受親子關係諮商輔導,共同面對,才有可能真正解決此類犯罪的問題。
二、如何管教子女而不違法?
律師表示,民法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權利義務,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然而良好的親子關係,應建立在良好溝通,視子女為擁有權利的個人、非受保護的客體;儘管適當管教的界線有時不容易拿捏,仍然可以參照「兒童權利公約」的指引,除了不得對子女為體罰、性暴力和剝削、酷刑,也要注意避免精神暴力,如心理虐待、精神凌辱、辱罵,例如在街頭公然羞辱子女、貶低其人格。
親子間的刑事案件,背後其實隱藏著關係的破裂、彼此的誤解,從兒子堅持提告可知,母子關係不止緊張、而且破裂,提告可能只是衝突的引爆點,如果可以修補雙方的關係,讓彼此面對面感受彼此的真心誠意,就有可能恢復原本的親子關係,走出犯罪的陰影。司法機關近年來推動「修復式司法」,只要當事人雙方同意,無論是檢察官偵辦期間或法院審理期間,都可以提出轉介修復聲請,透過修復促進者的引導,在安全和善的情境中展開對話、修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