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詢自白無效,判決無罪!

警詢自白無效,判決無罪!

🚨【成功辯護,無罪釋放】🚨

🔍 案件分享:

被告在通訊監察過程中,疑似販賣甲基安非他命。警方依此線索,偵查並提起公訴。可是,經過我們的辯護律師洪家駿律師在法庭上的精準辯論,我們成功說服法院做出無罪判決!

🌟 辯護經過:

1️⃣被告的警詢自白沒有錄音錄影,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4的規定,應視為無證據能力。

2️⃣第三人的證述前後不一,無法證明被告有販賣毒品的事實。

經過我們的不懈努力,兩審均判定被告無罪,成功捍衛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FB:晉凱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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