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在監獄,出獄淪假釋工具人

據新聞報導彰化一對男女發展「監獄戀情」,女方一出獄2人就辦理結婚,先生希望太太常來探監,增加假釋的機會,這段婚姻獲得監所和獄友的祝福!但女方在結婚之後才知道先生刑期長達17年,更慘的是男方為求達成假釋標準,不斷要求她寄錢、寄物品,以及前往接見以完成假釋分數,於其無法前往時便威脅要前妻來探視之情感勒索等語。女方以婚姻已生重大破綻而無回復希望訴請離婚,法官認定太太所說有依據,因此准予離婚。

新修正的假釋制度中,「家庭支持度」列為重點,但只有「家人」前來探監才有分數。假釋是指受刑人在其法定刑期滿前,獲准提前出獄的一種制度。那麼假釋有哪些條件呢?

一、假釋申請的基本條件

(1)假釋條件一:服刑達到一定期限

1.對於被判有期徒刑的受刑人,申請假釋前至少需要服刑期間的一半。

2.對於被判無期徒刑的受刑人,法律要求其至少需服刑25年才能申請假釋。

3.對於累犯,申請假釋所需服刑的最低期限為其判定刑期的三分之二。

(2)假釋條件二:展現真摯的悔改之心

評估一位受刑人是否真正悔改,主要是通過其在監獄中的行為表現來進行。在監獄內會由教誨師、作業導師、監房及工廠主管,通過評估受刑人在「教化」、「作業」以及「操行」三大方面的表現進行評分。依據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想要獲得假釋的資格,受刑人必須在這些類別和級別中達到特定的「規定分數」。

二、如何申請假釋?
(1)假釋申請步驟

當受刑人達到假釋的資格時,首先會由其負責的管教團隊進行初步審查。一旦管教團隊成員確認所有條件均符合標準,將會提出個人建議並轉交至下一審核階段。案件將提交給監務委員會進行最終審核。最終,通過不記名方式進行投票,以多數決的形式決定受刑人是否有資格獲得假釋。

三、假釋申請被拒絕怎麼辦?

若法務部拒絕假釋申請,受刑人有權在接獲處分書次日起10日內向法務部申請復審,請求重新審議其假釋請求。

如果受刑人對於法務部的復審結果持有異議,還可以向其監所地點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出撤銷訴訟,尋求進一步的法律救濟。

四、什麼情況下會被撤銷假釋?

根據刑法規定,在假釋的前3年內,若故意再次犯下罪行並被判處有期徒刑或更重的刑罰,假釋將被撤銷。

FB:晉凱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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