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餐廳遭人惡意噴漆和塗鴉!?

寵物餐廳遭人惡意噴漆和塗鴉!?

2月11日凌晨約4時,中正路二段某寵物餐廳遭到噴漆塗鴉,牆面上留下「色狼卓○○」等字樣,並貼上多張指控傳單,內容包括「騙財騙色」、「彰化天○社社長卓○○」及「前科累累」等誇張指控,令店家及屋主感到震驚與困惑。兩人表示完全不認識所謂的卓姓社長,對於這些突如其來的指控感到難以理解。

警方於當日中午12時04分接獲報案後,立刻啟動調查,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後發現,犯嫌共兩人,案發當時使用噴漆並張貼傳單,事後迅速離開並搭乘一輛租賃車。目前警方正在追查嫌疑人身份並釐清犯案動機。

事件引發社群媒體熱議,許多網友質疑是否涉及私人糾紛或誤認店家與某些人物有所牽連。警方呼籲民眾提供任何相關線索,協助儘早將涉案者繩之以法,維護社會安定。

洪家駿律師對此表示:
在公共場所噴漆塗鴉,並且辱罵,會分別構成哪些法律責任,首先是噴漆塗鴉的部分,雖然塗鴉指示影響觀瞻,沒有達到毀損物品或設備的功能,而不會構成毀損罪,但是警方仍得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0條規定裁罰3000元以下之罰鍰;另外就辱罵的部分,使用文字的方式進行呈現,且與公益無關,則會另外構成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最重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FB:晉凱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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