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買彩券中獎 ,需繳贈與稅

近期威力彩連槓,獎金一直衝高,加上過年紅包現金在手,吸引不少民眾瘋狂合資試試手氣,但很多人不知道,如果沒有合資證明,萬一中大獎,除了扣除稅金外,還要另外被課贈與稅。

為提升中獎率,親友、同事合資下注購買彩券相當常見,若幸運中獎,獎金分配與獎金運用涉及贈與稅問題,也成為集資包牌客關心的問題。律師表示,遺贈稅法所稱的「贈與」,就是指財產所有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送給別人,而別人也同意接受;也就是說,集資下注買彩券,出資人按出資比例分配獎金的行為,並不是贈與,不用向戶籍所在地的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

儘管集資購買彩券屬民眾經常性活動,無須事先向國稅局報備,民眾可在簽注前,以紙本或網路表單,註明投注站、投注日期及每名出資者姓名、出資金額、出資者已確實繳款等集資證明文件,拍照並給各出資者留存備查,不僅可作為中獎獎金分配依據,也可提供日後國稅局查核審認。「造冊的愈仔細,實質審認上愈站得住腳」。

建議拍照存檔彩券正本、Line對話、書面約定多少人、多少出資金額等證明,後續交由國稅局認定。想集資試手氣買彩券的民眾,可別忘了留下證據。

FB:晉凱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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