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南屯區凌晨1點多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嚴重車禍。一名22歲黃姓男子駕駛朋友的白色LEXUS轎車行經永春東路與忠勇路路口時,闖紅燈撞上騎機車的同齡劉姓男子及其後座15歲女乘客。不僅如此,黃男在撞人後未下車查看,反而疑似踩油門加速,導致車輛前後輪接連輾壓傷者,隨即逃離現場。警方迅速展開調查,凌晨4點多在黃男位於西屯區的租屋處將其逮捕,目前正依肇事逃逸等罪嫌偵辦。
根據警方調查,案發時黃男駕車高速闖紅燈,直接撞上正雙載的劉男與少女,致使兩人雙雙被捲入車底。目擊者與監視器畫面顯示,黃男撞人後未停車查看,反而加速駕駛,導致車輛前輪與後輪分別輾過受害者。事故現場慘烈,22歲劉男因多處骨折重傷,15歲少女亦傷勢嚴重,雙雙緊急送醫搶救,目前尚在治療中。
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調閱監視器,根據車牌追查肇事車輛的去向,並於案發後不到三小時,成功在黃男住處將其逮捕。黃男到案後辯稱,當時確實感覺到撞擊,但以為只是撞到異物,認為不需停留查看便駕車離去。警方對黃男進行呼氣酒測,結果顯示酒測值為0,身上亦未查獲毒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目前,警方初步判定黃男涉及闖紅燈肇事並逃逸,將依法追究其肇事逃逸致人重傷的刑責。這起事故不僅凸顯交通肇事後即時救助的重要性,也再度喚起對闖紅燈及駕駛責任的社會關注。
對此事件洪家駿律師表示:
涉嫌踩油門二度輾壓,恐怕不是只有肇事逃逸致死罪,也有很大可能涉犯殺人未遂罪:
實務見解有認為,倘若肇事者明知被害人已遭其輾壓,衡酌汽車外殼堅硬,重量沈重,引擎所能產生之力量更遠勝人力,為眾所周知之事,肇事者縱使當時意識雖受酒精影響,但仍有相當之辨識能力,自當知悉在此情形下仍駕車逃逸,極有可能碾壓、拖行被害人因而加劇被害人之傷勢,而被害人陳民祥遭撞擊本已傷勢沈重,再遭此碾壓,必然導致或加速其死亡的可能,竟不顧被害人之生命安全強行駕車離去,肇事者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堪以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