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45歲父親在酒駕騎車時,載著6歲的女兒出門,並未讓女兒戴上安全帽。當車輛行駛至路口時,與一輛正在左轉的白色轎車發生擦撞,造成兩人重傷。女兒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後不治,而父親則因重傷被送往加護病房觀察。
根據警方調查,該名父親的酒測值高達0.98毫克,且當時沒有注意前方路況,未為女兒戴上安全帽。事發時,女兒站在機車踏板上,並未佩戴安全帽。事故發生後,女兒從機車上被拋飛,重摔在柏油路面,頭部遭受重創,最終傷重不治。父親則全身擦傷,送醫急救後仍處於重傷狀態。
肇事的白色轎車駕駛也未遵守交規,左轉時未禮讓直行的機車,造成車禍發生。事故發生後,該名轎車駕駛到殯儀館向家屬致歉,並表示會繼續聯繫後續處理。
警方表示,肇事原因仍在進一步調查中,並強調酒駕與未為孩子佩戴安全帽,都是導致此悲劇的關鍵因素。
洪家駿律師對此表示,此行為另外違反兒少法
父親的過失行為造成小孩死亡的結果,構成過失致死罪嫌,因此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簡稱兒少法)第49條第15款規定,屬於對於兒童或少年犯罪,依同法第97條規定,父母或監護人最重處60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公布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