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案件

房屋買賣解除契約案件成功反訴,賣方獲得勝訴與賠償保障!

在一起房屋買賣解除契約的糾紛中,買方因自身貸款問題未能達到足夠的貸款成數,藉故主張賣方提供的房屋存在「無水且無完成自來水復表」問題,要求解除契約並要求賣方賠償320萬元。經由本所創辦人洪家駿律師深入分析後發現,買方實際已向銀行申請並獲得貸款批准,僅因貸款額度不足,應自行補足,而與房屋自來水復表問題無關。

洪家駿律師進一步指出,買方因未履行合同應負擔違約責任,並提起反訴要求買方賠償違約損失。在訴訟過程中,洪家駿律師成功說服法院判決買方敗訴,無法要求賠償,並且判定買方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最終幫助賣方獲得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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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反訴?

反訴是指在民事訴訟中,被告除了為自己辯護外,還可以對原告提出自己的訴求。

例如:如果買方訴賣方違約,賣方也可以反訴買方違約,要求法院一起審理。

什麼是違約?

違約是指一方未依約履行契約內容,根據民法第250條規定,對方可以要求違約金。舉例來說,如果買賣房屋契約中有約定,未按時付款的一方可能需要支付定金或頭期款作為違約金。

FB:晉凱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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