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渲染 未成年施用大麻比例漸多
據新聞報導新竹市彭男開白色賓士車行經延平路虎林國中前時,疑恍神逆向行駛,當場撞擊2輛正騎車載孫子回家的阿公、阿嬤,其中71歲鍾姓婦人被撞擊到紅綠燈桿上當場死亡,5歲孫女肝臟受傷需開刀;另69歲李姓阿公同車的8歲孫大腿骨折,4歲孫也因腿部傷勢嚴重,3童均需開刀治療。
肇事彭男酒測值為0,現場找到一把道具槍,車上也找到三級毒品「喪屍煙彈」,不排除毒駕可能,案發後他甚至坐在屍體旁抽菸,令人搖頭。警方將採集尿液和抽血化驗,全案朝殺人、毒品、傷害、公共危險罪嫌偵辦中。至於在副駕駛座的彭女,也因撞擊力道猛烈送醫治療,但她到醫院後就行蹤不明,事後才知因為背負2條詐欺通緝而落跑,晚間警方已經將她逮捕到案。
現今大麻透過各式網路平台被渲染無危害,抽大麻也常出現影視作品表演橋段,會給年輕學子錯誤資訊,認為抽大麻沒什麼問題,甚至還成了又帥又潮的象徵,這樣的觀念令人憂心。知名網紅、明星等因持有、吸食大麻被警方逮捕,躍上新聞版面,且有多名商界名流陷入「大麻煩」,看在價值觀尚未完全成熟的年輕學子眼中,吸食大麻就成了一種潮流。
另有不少網路平台推出一堆遊泰國呼麻的影片部落格,以網路為主要娛樂的年輕學子們看了這些影片,難保不引發模仿效應。
在本國法律不允許的情況下,仍有年輕學子想試試大麻,造成未成年施用大麻比例漸多。
毒駕認定標準
依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毒駕認定標準須具備「施用毒品」及「致不能安全駕駛」兩要件,目前以採集尿液檢驗方式認定是否有吸食毒品,而以是否直線走得筆直、圈圈也沒畫出格子、攔檢前沒有違規蛇行或其他看起來無法安全開車的情況等等認定是否為不能安全駕駛。
律師指出,現今毒品因其對社會的危害性及成癮性而公告分級管制,年輕人會因網路資訊混雜,對於毒品產生錯誤認知並在接觸後造成身心危害,務必了解毒品分級管制意義並斷然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