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狠招霸王車擋車道

討債狠招霸王車擋車道 違法嗎?

新聞報導台中市楊男疑欠債60萬元,債主竟開車停在楊男父母居住的社區地下停車場出入口,造成32戶住戶汽車超過60小時無法進出。住戶氣炸向警方報案,但警方卻說因車輛是停在私人土地,非公有道路,執法單位無權拖吊。如果發生地震、火災,車子擋住出入口,恐影響公共安全,真的無法可管嗎?

律師表示債權人當然有催討債務的權利,但這樣的「權利」,僅止於債權人與債務人間而已。債權人可提出返還借款訴訟,再強制執行。今捨正當法律程序而擅將汽車停於大眾出入口,使被妨礙的大眾無法出入,顯然已構成刑法第304條「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警方獲報可以援用「緊急避難」法理拖走車子。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而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或上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之。

FB:晉凱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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