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飯之亂吃不飽 一星負評

據新聞報導日前某大學舉辦暑期營隊,結束後學生們到熱炒店用餐,一行人吃光店內免費提供的兩大桶白飯後,因吃不飽而到店家的google地標怒刷一星負評,受到全台民眾關注,究竟熱炒店提供點菜白飯免費是否一定要無限量提供白飯吃到飽?

一、白飯免費=無限量白飯吃到飽?
1熱炒店是以「白飯免費吃」等宣傳吸引消費者入店消費,店家是否要無限量供應白飯,應該履行白飯無限量供應的契約,而不是店家說不供應就不供應。

2.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企業經營者之商品或服務廣告內容,於契約成立後,應確實履行。當熱炒店在店內宣傳白飯免費,顧客信賴廣告宣傳入店用餐,雙方間之餐飲服務定型化契約即行成立,店家便負有確實履行白飯無限取用之給付義務。如果店家以8點過後不提供白飯等理由不補白飯,就會構成「不完全給付」,依民法規定:「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消費者可以向店家要求要補足白飯。

3.若店家認為入店消費應該是以點菜為主,白飯只是「附帶」贈送,屬於「贈品」的一種,店家本來就沒有義務要補飯,白飯並非無限量供應。依照民法規定:「贈與之物或權利如有瑕疵,贈與人不負擔保責任。但贈與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或保證其無瑕疵者,對於受贈人因瑕疵所生之損害,負賠償之義務。」店家若主張白飯是點菜所附加的「贈品」,顧客自然不能主張吃不飽要求店家繼續添飯,但如果店家有保證白飯是無限量供應的話,顧客沒吃到白飯,店家就要負責了。

二、在google負評違法嗎?店家可以提告嗎?
1.如果學生在google這個人人可以瀏覽的公開的平台上詆毀店家商譽的評論,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若散佈店家不實資訊者,有可能構成誹謗罪。

2.倘若根據自身經歷,照實給予個人主觀上的評價,基本上是不會構成犯罪。相反地如果明明沒去用餐過跟風怒刷一星負評,並散佈不實資訊,就很有可能構成誹謗罪。

3. 店家除了刑事提告外,若因為留言者的不實言論造成店家的商譽受損,也可以請求民事賠償。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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